法学专业(高中起点本科)

一、培养目标

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实际需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达到相当于全日制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四年制本科毕业的水平,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以及公证与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法律人才。

二、培养规格

(一)修业年限

最低修业年限5年,学生学籍自注册入学起八年内有效。

(二)学习形式

开放教育。

(三)总学时学分

2520学时,140学分。

(四)人才培养的知识、能力及素质要求

1. 知识要求

了解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基础知识,掌握法学专业各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并形成合理的整体性知识结构。

2. 能力要求

具备独立自主地获取和更新本专业相关知识的学习能力;具备将所学的专业理论与知识融会贯通,灵活地综合应用于专业实务之中的基本技能;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3. 素质要求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掌握法学类专业的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具备良好的人文素质和科学素养。养成良好的道德品格、健全的职业人格、强烈的法律职业认同感,具有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具备健康的心理和体魄。

三、主要课程

1.专业基础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宪法学、法理学、中国法律史、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法律职业伦理等。

2.专业课:经济法学、商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知识产权法、法律文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