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开放教育法学专业综合实践环节的教学工作,准确把握毕业论文评审的标准和程序,提高评审质量和答辩水平,保证教学质量,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决定开展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毕业论文答辩主持人网上培训,并于2012年10月18日召开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毕业论文答辩主持人网上培训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2年10月18日-28日。
二、培训内容:1.法学专业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工作的组织与要求。2.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选题及撰写要求指导。3.法学专业学位论文的要求。4.法学专业毕业论文答辩主持人的任务与要求。
三、培训对象:各级电大参与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指导工作的专、兼职教师。请各省电大及时通知各教学点参加培训。
四、培训方式:答辩主持人培训分阶段进行,具体见《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毕业论文答辩主持人网上培训会日程安排》。网上视频会议采用现场双向视频方式,具体时间是2012年10月18日上午9:00-11:30。网上实时和非实时交流;自学;考核。
1.登录电大在线教学平台
2.点击首页中间“教师频道”中的“近期网上教学研讨活动”下面的活动名称。
3.或点击“网上教学研讨活动时间总表”在展开页面的时间表中点击活动名称,进入会议系统。
请参加培训的人员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如未曾在电大在线平台登录注册过,请提前在网站首页进行实名注册,注册后即可登录。
五、考核发证
1.2012年10月18日至10月28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将在电大在线教学平台公布毕业论文答辩主持人培训相关资料及考试题目,请参加培训的教师于10月28日前将答卷通过E-mail发至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文法学院法学专业董疆老师信箱(270402677@qq.com)。
2.符合中央电大答辩主持人资格条件,且考核合格的参加培训人员,将颁发中央电大法学专业答辩主持人资格证书。
对参加培训考核合格,但不符合答辩主持人资格条件的,待达到答辩主持人资格条件后,可直接向中央电大申请法学专业答辩主持人资格证书。
3.答辩主持人资格证书邮寄至相关电大,同时在网上公布名单。
六、答辩主持人资格审定
1.各省级电大负责审核参加培训人员的资格,对审核合格者在申请表上加盖所在部门公章及省级电大人事部门公章。
2.资格条件依据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大纲(试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意见(试行)》(电大教〔2002〕59号)、《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专科起点本科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实践环节教学工作管理规定(暂行)》(电校教〔2006〕47号)的规定。
3.省级电大负责将答辩主持人资格申请表加盖公章后连同各相关学历、职称等证书的复印件于10月20日前寄送中央电大文法学院,中央电大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终审。
七、培训费
参加培训的人员需交纳培训费200元,请于2012年10月20日前将培训费邮寄至中央电大文法学院杨毅收。请务必注明参加培训教师的详细邮政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寄回收费发票及证书。
联系方式及其他事宜请注意查收文件。
附件:开放教育法学专业答辩主持人资格申请表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