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1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会议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函[2011]154号)精神,结合全国电大教育统计工作现状,现将2011学年度《高等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的内容及要求布置如下:
一、省级电大接到通知后,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央电大的部署与要求,着手部署2011年全省(区、市)电大的教育统计工作,召开全省(区、市)二级统计培训工作会议,将2011年教育统计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填报单位。
二、山西、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湖南、广东、甘肃、新疆九省(区)继续组织、指导所属县级电大开展数据填报工作。
三、各级电大应于2011年10月20日前将电子报表通过网上填报平台上报至中央电大,纸质报表应于2011年10月25日前报出。
四、2011学年度全国电大教育统计有关资料请登录http://stats.crtvu.edu.cn(选择2011年度)查询并下载。
五、各级电大统计人员要认真阅读、研究报表,熟悉各表格式及变化,通晓各指标含义,理解各相关表之间关系,熟练网上填报平台的各项操作。
六、规范管理,加强核查,提高教育统计数据质量。各级电大要依法规范统计行为,对填报的数据首先进行自查,在上报的过程中要逐级、逐校的核查,以保证教育统计数据在源头上的客观真实。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中央电大发展规划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李静、崔克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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