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针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
(二)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三)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