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研究院党支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教育研究院党支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殷双绪2018-10-30

2018年10月29日上午,按照学校党委《关于开展系列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国开党[2018]26号)文件要求,教育研究院党支部组织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全体党员和非党处级干部参与,由支部书记王迎主持会议。

会议第一项议程,由支部书记王迎传达了学校下发的《关于开展系列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国开党[2018]26号)和威廉希尔足球官网关于开展系列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内容,并对支部的系列警示活动作了初步部署,要求支部全体党员通过个人自学、小组导学、集体学习、观看专题视频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的规章制度,支部则通过组织集体交流讨论、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帮助各位党员强化学习效果。


随后,以中纪委网站提供的条例修订对照文本为基础,由殷双绪带领大家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由李薇组织集体观看了警示教育专题片《永远在路上》第四季“利剑出鞘”。


各位支部党员及非党处级干部陈守刚同志,围绕新修订的条例和警示片,交流了个人学习体会。

王迎:自十八大以来,我已经深切地感受到了党中央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也切实体会到警示教育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性和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今天支部组织学习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三个警示教育片,更是通过条例对比学习和利用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开展的警示教育,让我进一步体会到,我们每一个党员和党员干部,要从条例和警示案例中,不仅得到警醒,而且要不断接受再教育,同时更要认识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条例和警示案例就是以案释纪、以案明鉴、防微杜渐、以人为镜、以儆效尤,就是在为党员干部打“预防针”“敲警钟”,我们每一个党员和党员干部要让纪律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恪守清正廉洁的为政底线,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陈守刚:10月29日,教育研究院党支部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观看了《永远在路上》第四集《利剑出鞘》。通过学习,首先我对巡视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巡视就是奔问题而去的,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是发挥人民监督作用的重要方式,是党要管党的重要体现。其次,我认识到新增的“防微杜渐”四个字的重要性。苏荣总结了四句话:收受别人的陶瓷瓷瓶,被碰的头破血流;收受别人的陶瓷瓷碗,被砸的遍体鳞伤;收受别人的书画字画,将政治生命化为灰烬;收受别人的钱财和贵重物品,使自己跌入经济犯罪的万丈深渊,这形象反映出从拒收、到有选择的收、到收不住的违纪、违法过程。在纪律处分条例第五条提出了“四种形态”,即常态、大多数、少数和极少数,也突出了防微杜渐的思想。应该说,处分不是目的,条例就是要我们每个人通过不断提高道德修养的“高线”,不断抬升纪律的“底线”,真正做到“不以恶小而为之”。

李薇: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人为镜、以儆效尤,是构建党员队伍建设常抓长抓的必须。此次处分条例的修订,通过归类、新增、细化、修正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凸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严格性、必要性和迫切性。从严治党、从严治吏,作为一名党员,我们要珍惜自己的角色和作用,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殷双绪:今天的专题学习,既有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文本学习,通过新旧版本的内容对比,让我更加深刻地理解新条例的内容;再加上观看专题视频纪录片《永远在路上》,让我对“如何保持一名党员的纯洁,不忘入党初心,永远牢记党员的标准和宗旨”有了更严峻的思考,“利剑出鞘”一集中的两个典型案例“山西塌方式腐败”和“苏荣家族式腐败”都揭示出一名党员如果忘记了入党初心,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只想着权力、地位、面子等,都将走向腐败的深渊。作为一名党员,我认为在学习理解这些条例和规章制度的时候,不仅要理解文本内容,还要将其内化为自身发展的需求,使得能够不受外界权、钱、利的诱惑,保持一名共产党员的本色。

刘述:在今天支部组织的警示教育的系列学习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新旧处分条例的对照分析中,对纪律处分条例中细则有了更深入理解。随后在电视专题片《利剑出鞘》中,通过对山西系统性、坍塌式腐败和江西苏荣家族式腐败两个案例学习,看到政治生态污染的弊端以及危害性,触目惊心,令人警醒。通过学习我认为反腐倡廉教育应该常抓不怠,警钟长鸣。

陈敏:今天全体支部成员和积极分子共同参加了警示教育活动,大家不仅学习相关文件,研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修订内容,并收看了相关教育视频。这些材料对我的触动是巨大的,“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这句古语很好地说明了规则和秩序的重要性。作为共产党员遵守国家法律是作为一个公民最基本的行为要求和准则,工作和生活中要遵循党的纪律要求。“党纪”和“国法”这些各层级各类型的“规矩”是保障国家和社会正常运转的基石。如果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有令不行,党的工作就会遭受损失,整个社会运行就可能产生混乱,国家的资财有可能造成浪费和流失;而党员个人也会从违纪滑向违法的深渊。作为一名党员,学习了相关材料后,要时时牢记、警钟长鸣,在工作中以一个优秀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利小而取之,防微杜渐,把风险防控于未然。

王向旭:通过今天集体学习党的组织纪律文件和观看廉政警示专题片,切实感受到了廉洁自律的重要性,真正体会到了违法违纪的沉痛代价。作为一名党员,我今后将更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守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做一名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共产党员。

李曙光:上午在支部的组织下观看了警示教育的宣传片,通过声音、图像和文字共同组成的多媒体效果,多种感官刺激之下感受到了不可以跨越红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作为一个来自山西的党员,我的家乡在煤炭经济的刺激下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也滋生了众多权钱交易等现象,极大影响了党的形象。虽然我离开山西已经多年,但是仍然要时刻以负面典型提醒自己有红线意识,廉洁自律的意识时刻铭记在心。

蒋亦璐:警示教育片中党员干部的堕落,警示我们:不求新知,不思进取,放松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改造,终将毁了自我。作为党员,我们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的侵蚀,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提升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

谭伟:通过警示教育的学习,我认识到遵守党的纪律对于维护党中央权威、保持为人民服务的党员本色的重要性。我将继续深入学习和遵守党的各项纪律,提升党性修养,在工作中弘扬清廉风气,为努力实现教育现代化的伟大目标而奋斗。

刘芳:2018年10月29日上午本人参与了党支部开展的警示教育活动,通过本次活动本人了解到中共中央印发了最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同上一版相比,做了非常细致的修订。在会上观看了纪录片《永远在路上》的第四集《利剑出鞘》。纪录片展示的是反面典型案例,通过收看纪录片展示的教训,认识到自己作为一名普通干部,要认真学习最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克己奉公,不要触碰纪律红线。


教育研究院党支部

2018年10月30日